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5〕56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出让面积 (m?、亩)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年限(年) | |||
用 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5A-45 | 碧海路以西、桃花岛一路以南 | 17864.2(26.8) | 商业用地 | ≤1.2 | ≤40% | ≥25% | 40 |
2025A-33 | 海滨二路以西、黄海三路以北 | 5812.3(8.72)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其中商业用地比例为50%-55%,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6 | ≤30% | ≥25% | 商业40住宅70 |
2025X-60 | 高新七路以南、临沂路以西 | 48623.9(72.94)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其中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10%,按计容建筑面积核算) | ≤1.3 | ≤30% | ≥30% | 商业40住宅70 |
2024D-76 | 马陵水库以北、迟下线以西 | 43089.1(64.63) | 其他商业服务用地,用于建设养老设施 | ≤0.8 | ≤30% | ≥35% | 商业40 社会福利50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①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②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元/平方米
编 号 | 起始价 | 楼面 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付款方式 |
2025A-45 | 7730 | 3606 | 7730 | 1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5A-33 | 3195 | 3436 | 640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5X-60 | 24020 | 3800 | 5000 | 20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2024D-76 | 3295 | 956 | 660 | 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款的50%,其余部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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