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温财预执〔2021〕4号)规定,决定开展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招标项目名称: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代发绩效工资项目
三、项目编号:WZJHCG-20250612
四、招标项目内容: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代发绩效工资项目,招标人将通过竞标选择确定1家银行,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温财预执〔2021〕4号)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温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本次招标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市级分行或市级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加投标必须获得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视为未报名。(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材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3)如为温州市分支机构需提供总行或温州市分行唯一授权(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提供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书)扫描件(格式自拟,在唯一授权中体现项目名称、编号和唯一授权等相关信息)。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确认,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3号楼1601室,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启。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翠微大道228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41058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光亮/金丽君
联系电话:15558999362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3号楼1601室
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浙江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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