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要求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 、防潮 、防震 、防锈和防野蛮装卸 , 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1. 1采购清单内的所有货物及货物安装所需的辅助材料。
2. 1货物标准配置应包含的附件 、备品备件和甲方进行日常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 ,乙方应在本采购项目验收前向甲方提供书面清单及对应物品。
(2)故障响应时间:甲方对乙方提出故障维修要求后 ,乙方一般必须在1小时内回应具体维修安排和措施 ,并在12小时内形成解决方案 。如超过72小时无法修复的设备 ,乙方应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临床使用 。质保期维修更换的配件需为原厂全新配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7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92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客村支行(广州市诚屹进出口有限公司:800268280702015)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
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之日起60天内,且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院本部)。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由医院管理部门组织对照本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设备完整性验收、功能验收、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测试报告、验收文档等与项目有关资料。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设备完整性验收、功能验收、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测试报告、验收文档等与项目有关资料。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设备完整性验收、功能验收、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测试报告、验收文档等与项目有关资料。
(6)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 的组织验收。乙方货物应完全符合采购人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还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等有关规定。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货物安装调试要求
(1)货物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
(2)安装调试所需辅助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 , 由乙方提供。
(3)乙方自行调试后 , 申请验收 。验收时 ,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技术支持要求
(1)乙方须承诺并实施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 ,在甲方提出咨询后的1小时内答复甲方的技术咨询。
(2)提供在甲方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 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等技术服务信息。
(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 ,在申请甲方进行验收前 ,培训甲方指定人员(培训医生2-3名),达到能正确使用和维护 、简单维修货物的水平。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 ,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 ,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 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
提供的货物进行补救措施和索赔。。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补救措施和索赔。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未全部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的 ,每延迟1天 ,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二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延迟达10天 ,甲方有权解除项目 ,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乙方应继续赔偿。
4.乙方应保证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问题 ,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导致任何侵权行为的发生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5、.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 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因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 等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害的 ,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项目约定的 ,产品责任不受质保期的限制 。如在质保期结束后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计或制造上的严重缺陷以及出现隐蔽质量问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或退货 ,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 ,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及时履行售后服务的 ,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每次逾期或未达标服务 ,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若累计3次未履行或未达标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外 ,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代为履行 ,一切费用 、损失 、风险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 ,除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外 ,还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合同权利而支出的一切合理开支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 、鉴定费等。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题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井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乙方有义务与责任确保保密信息能处于保密状态,即以其自身同等性质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且不亚于合理的保护程度来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履行合同项下所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项目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
4、.乙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内容履约。
保密条款
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乙方有义务与责任确保保密信息能处于保密状态,即以其自身同等性质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且不亚于合理的保护程度来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履行合同项下所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项目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