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南、崇文新街以北、正阳大道以西;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6078.38平方米,约合99.12亩,总建筑面积约264383.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4372.59平方米。其中16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167108.34平方米,其中1栋为地上17层、5栋为地上18层、1栋地上21层、2栋地上23层、7栋地上26层;公建配套楼总面积约16964.25平方米,共5栋地上3至5层建筑;另加一栋住宅带底商;大门及其他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0010.45平方米(地下共2层)。其中人防工程9698.77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70311.68平方米。完成室外绿化、地面停车场、道路及管网等室外工程。本项目分为南区、北区两标段,南区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131241.52平方米,包含8栋住宅和3栋商业配套以及两层地下车库(局部一层)。其中住宅高度最大为79.65m(26层),公建配套为2至3层多层建筑;
2.3 项目投资总额:16295796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370000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 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标段编号: E6112003509qzgs38hrp001;标段类型: 货物;;
2.6 招标范围:标段1: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楼及公建配套电梯采购及安装,包含电梯共25部。其中24部均为有机房电梯,载重均为1050kg,速度均为2m/s,剩余1部为无机房电梯,载重1000kg,速度1.75m/s;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特种设备安装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①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②申请人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③申请人为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④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名代理商参加投标);⑤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⑥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⑦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⑧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5-07-01 00:00起至2025-07-06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标段名称: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南区)9#、10#、11#、12#、13#、14#、15#、16#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逾期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导致无法上传电子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后果自负;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招标的投标;8.4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8.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8.6本次资格预审不进行“暗标评审”。8.7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联系方式同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69号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6号西安研祥城市广场 C座3楼C-306室 |
联系人: | 储召锋 | 联系人: | 丁旭涛、李小刚 |
电话: | 17691220003 | 电话: | 029-89285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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