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跨琼州海峡低空公共航路一级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海南省低空经济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跨琼州海峡低空公共航路一级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咨询服务组织进行询比采购。 2.1 项目名称:跨琼州海峡低空公共航路一级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2.3 采购范围:开展跨琼州海峡低空公共航路一级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工作。受托单位须按照国家、民航行业、低空经济行业(如有)、海南省现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并协助业主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论证、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环评相关述求件答复、报告书编制、内部质量管控、根据评审及主管部门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完善;(2)开展低空垂直起降设施航空器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机场鸟撞风险分析、陆域生态(植被、鸟类)现状调查及影响预测等工作;(3)负责组织报告内部评审,配合业主完成主管部门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协助业主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全部相关手续,直至取得正式环评批复文件;(4)按照业主其他要求进行的相关工作。 2.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咨询服务费限价 ¥ 568000元(含税),其中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专题服务费限价 ¥ 160000元(含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咨询服务费已包含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专题服务费),以上两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按无效处理。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噪声影响预测专项评价报告、90日历天内有序开展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持续跟进环评报告书报批直至取得环评批复文件。 2.6 质量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87-2023)、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现行法规规范编制;基础资料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评价结论客观可信,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噪声防控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成果满足行政审批、审计核查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包括运输机场、通用机场等)或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体现服务内容及项目信息页、体现签订日期的签署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备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工作单位为本单位;②至少担任过一项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包括运输机场、通用机场等)或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③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明材料: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本单位 (含分支机构)2026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 1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体现服务内容及项目信息页、体现签订日期的签署页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合同无法体现人员等指标,需补充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 1 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7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 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9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链接]) 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链接])的“黑名单”且当前记分周期内失信记分为“0”(需提供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截图,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提供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1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报价。 4.1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请于每天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4.2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座8层; 4.3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4.4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线上获取提供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angqian8033@[链接],待核验资料无误后,代理机构将询比文件发至供应商邮箱。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链接])、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链接])上同时发布。 采 购人:海南省低空经济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24 号海南数智交通大厦 10 楼 联系人:林工 电 话:0898-66710598 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座8层 联系人:尹利军(项目负责人)、李孟超、王倩 电话:029-88347940转8033、8028 监督部门: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低空交通事业部纪检部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24 号海南数智交通大厦 10 楼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898-667105981.采购条件
2.项目基本情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6.公告发布媒介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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