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山口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互花米草后期管护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山口红树林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互花米草后期管护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5002836001873001002 | |||||||||||
招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互花米草后期管护647亩,采用机械清除+覆盖地膜的方式进行管护。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9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2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23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景秀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景秀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669063.45元 | |||||||||||||
工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 4 个月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祖良(证书编号:桂245111437871; 身份证号:45250119******44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钟德林(身份证号:42272119******185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树林营造林项目和修复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盘古生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668656.71元 | |||||||||||||
工期 | 4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6月前 完成施工)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茂密(证书编号:桂245121334085; 身份证号:45222619******669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绍智(身份证号:45222619******72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恢复监测及宣教项目-生境修复治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景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663956.51元 | |||||||||||||
工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成(证书编号:GX12021045376; 身份证号:45222319******35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徐双凤(身份证号:45263119******098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钦州市茅尾海沙井生态修复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http://***/bhggzy%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zfcg.gxzf.gov.cn%E7%BD%91%E7%AB%99%E5%8F%91%E5%B8%83%E3%80%82%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合浦县林业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9-72136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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