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

黄石市 其他 2026年01月28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内容详情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510-440111-18-01-209934
投资项目名称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
招标项目名称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
标段名称黄石路西延线(槎神大道-石沙路)勘察设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项目位于广州白云区西部,西起西部临江大道,东至石沙路
资金来源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黄石路西延线位于广州白云区西部,西起西部临江大道,东至石沙路,项目长度约2.3千米。项目含1座跨广清高速主线桥,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50米~55米。本次实施范围为槎神大道至石沙路(长约1.6千米),远期往西延伸至西部临江大道(长约0.7千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招标内容本项目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等)、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方案报建及修改、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等。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方案、测量方案、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工期(交货期)2.2.3 设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提交需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实际勘察设计进度调整)。设计专业内容:?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注:以上专业内容选项可增加或减少,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勾选。2.2.4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勘察内容:?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其他。注:以上专业内容选项可增加或减少,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勾选。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42.477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桥梁总长305米,最大排水管径为DN1500、含四等水准测量。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9%A1%BB%E6%8F%90%E4%BE%9B%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7%9A%84%E7%9B%B8%E5%BA%94%E8%B5%84%E8%B4%A8%E8%AF%81%E4%B9%A6%E5%8F%8A%E5%A4%87%E6%A1%88%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6%89%AB%E6%8F%8F%E4%BB%B6%E3%80%82%3Cp%3E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3(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3(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项目负责人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3.5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3.6关于联合体投标:3.6.1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主办方,但只接受最多由5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3.6.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香港企业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参加投标的,该企业及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备案文件。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的有关规定执行。3.11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项目负责人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以大学(含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01-28 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3-04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3-04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03-04 10:00:00 开标地点2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招标人联系人洪恺敏 联系电话020-864352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工、梁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6212546,020-8621040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