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数智产教城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数智产教城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阳育业文化创意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数智产教城建设项目一期
2.2 项目编号:LKGKZB-20250502
2.3 工程地点:南阳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规划中央大道西延线以北、规划淮河路以西、鸭河至南。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一期占地面积为150亩,总建筑面积237525平方米,计划建设职教融合园区展示中心、教学实训用房(包括教室、专业教学实训用房、教师教研办公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停车场,以及校门、围墙、绿化、广场道路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5100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阳数智产教城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南阳数智产教城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2.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南阳数智产教城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第二标段:本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7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①工程勘察及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建设单位使用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审批;
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8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勘察周期20日历天、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72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函。(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
3.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建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财务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6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6.2 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明标段及联系方式)扫描发至公司邮箱,待审核通过并缴纳文件费后通过该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资料+联系方式),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机构短信或电话通知。注: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4.3、售价:1000元/单位,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30日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