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宁乡市大成桥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湖南安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湖南省宁乡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大成桥镇避险搬迁集居点及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青泉安置点、青泉鹊山安置点护坡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省宁乡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大成桥镇避险搬迁集居点及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青泉安置点、青泉鹊山安置点护坡工程)。 2.工程地点:宁乡市大成桥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关于湖南省宁乡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大成桥镇避险搬迁集居点及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2024]263号。 4.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青泉安置点地块各支护段工程概况:1.片石混凝土挡墙: A1-A3、A11-A13总长约145.54m、挡墙高度约3.5~6.7m(含基础)总面积约720.65㎡;挡土墙墙身和基础材料采用C25片石混凝土,片石选用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及抗压强度不小于MU30,不低于C25设计强度、挡土墙分段长度10~15m,设置一道沉降缝。2.旋挖钻孔灌注桩、锚杆、C30混凝土挡墙:A3-A11总长约189m、挡墙高度7.7~12m、桩长约12m~17m锚杆长约15~21m总面积约1775.87㎡;挡土墙墙身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桩径:1m、内置钢筋笼、C30混凝土浇筑、锚杆钻孔直径150mm;钢绞线采用3φs 15.2/fptk及 3φs 17.8/fptk ;采用M30水泥砂浆二次注浆(一次常压注浆、二次高压注浆)。3. 坡顶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截水沟、断面尺寸:500×500mm、厚度200mm; 长度约204.14m。 青泉鹊山安置点地块各支护段工程概况:1.片石混凝土挡墙: B1-B4总长约69.13m、挡墙高度约3.5m(含基础)总面积约241.95㎡;挡土墙墙身和基础材料采用C25片石混凝土,片石选用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及抗压强度不小于MU30,不低于C25设计强度、挡土墙分段长度10~15m,设置一道沉降缝。2. 坡顶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截水沟、断面尺寸:500×500mm、厚度200mm; 长度约68.34m。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7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捌万壹仟叁佰捌拾伍元肆角柒分(?3781385.47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肆仟柒佰捌拾元零贰分(?124780.02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的合同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潘慧。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宁乡市大成桥镇人民政府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30121064223190U 地 址: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园毛塘路188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10148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轩博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0731-86942888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865949111@qq.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沙支行 账 号:账号:82010400001453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