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6〕9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
天河区黄埔大道以南、马场路以东地块(马场1期地块) | 商业用地B1兼容商务用地B2;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商务用地B2兼容商业用地B1;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二类居住用地R2;服务设施用地R22;中小学用地A33 | 总用地面积194500.39(出让宗地面积174007.24平方米) | ≤566962 | 1864365 | 2000 | 372873 | 420000 | 54000 |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签订《珠江新城东区AT111321、AT111323地块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须在珠江新城东区AT111323地块建设一家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0平方米的国际知名五星级酒店以及同品牌酒店式公寓。
3、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规划条件中的AT111313、AT111314地块,按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通知时间进场建设,2年内完成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该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进度可不与商品住宅项目报建、建设及销售等挂钩。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签订《广州市天河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开发建设代建协议》,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AT111321、AT111323地块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全部物业,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物业需整体确权,且未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同意,在自持年限内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5、竞得人须在AT111338地块建设石牌村权益物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91380平方米(按未办有偿办理不动产登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村集体签订《村集体权益物业建设协议》,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建设费用按成本价由村集体购买。
6、AT111338地块中7962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按未办有偿办理不动产登记),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后无偿移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或其指定部门,装修标准应参照《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公寓建筑设计指引》(2022版)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公寓相关最低装修标准执行,具体装修标准须报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或其指定部门同意。
7、本地块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
8、竞得人须购买该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9、竞得人须承诺配合履行“交房即发证”服务模式,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
10、本地块内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土资源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料的相关规定,超出该项目自用部分的砂石土资源应交由属地政府处置,不得自行销售,不得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11、本地块须按广州市“好房子”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12、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个人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企业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购买。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凡与申请人之间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同一名申请人。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联合竞买的,需符合有关规定,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在继续执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购地资金审查,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需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违反竞买承诺,由土地出让人取消竞得(中标)人的竞得(中标)资格,对竞得(中标)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禁止竞得(中标)人在三年内参加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三、成交原则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11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4日17时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4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2月25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6%A0%8F%E7%9B%AE%E7%9A%84%E5%8A%9E%E4%BA%8B%E6%8C%87%E5%BC%95%E4%B8%AD%E4%B8%8B%E8%BD%BD%E5%B9%B6%E8%AE%A4%E7%9C%9F%E9%98%85%E8%AF%BB%E3%80%82%3C/p%3E%3Cp%3E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和《广州土地市场交易使用纸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操作须知》。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3月11日17点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完成3天内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3908046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李小姐、杨小姐,联系电话:28866569、28866423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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