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答疑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委托,代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 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2.2.2(1)“专业人员配置(设计负责人除外)”要求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方),其中要求配置岩土专业负责人(1人)。请明确岩土专业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勘察单位配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岩土专业负责人由设计方提供。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答疑文件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医院(建设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01 月 23 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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