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麻虎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71号悦熙广场3号楼1单元14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4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AK-202513
项目名称:麻虎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麻虎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专用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麻虎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麻虎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需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www.creditchina.gov.cn)%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1%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www.ccgp.gov.cn)%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7%9A%84%E4%B9%A6%E9%9D%A2%E5%A3%B0%E6%98%8E%EF%BC%88%E6%96%B0%E6%88%90%E7%AB%8B%E5%85%AC%E5%8F%B8%E8%87%AA%E5%85%AC%E5%8F%B8%E6%88%90%E7%AB%8B%E4%B9%8B%E6%97%A5%E8%B5%B7%E8%AE%A1%E7%AE%97%EF%BC%89%E3%80%82%E5%BC%80%E6%A0%87%E7%8E%B0%E5%9C%BA%E9%80%9A%E8%BF%87%E4%BB%A5%E4%B8%8A%E7%BD%91%E7%AB%99%E5%AF%B9%E5%90%84%E4%B8%BB%E4%BD%93%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F%BC%8C%E4%BB%A5%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C%E5%AF%B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5%B0%86%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5%8A%A0%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F%BC%9B%3Cp%3E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出具非联合体谈判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71号悦熙广场3号楼1单元141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供应商需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公司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原色公章在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71号悦熙广场3号楼1单元1418室)领取谈判文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南台路50号
联系方式:15319803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71号悦熙广场3号楼1单元1418室
联系方式:18992522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992522080
正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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