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昌图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明长城-昌图段-石虎子长城1号敌台本体保护及保护性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24-00230
项目名称:昌图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明长城-昌图段-石虎子长城1号敌台本体保护及保护性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0000
最高限价(元):6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施工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并运转正常后支付合同额的97%,预留合同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的方式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技术要求:
一、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4.《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5.《长城保护条例》
6.《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7.《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
相关的古建筑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及现状勘察报告
二、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本着保护文物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的修缮原则。遵守不改变原来建筑形制、结构、材料和工艺技术的原则。遵守对文物建筑最少干预的原则。
三、工程范围及规模:
(1)移除灌木、深根树木、现状适当加固敌台表面夯土使其自然排水通畅。(2)在敌台保护范围内适当位置设立说明牌、保护标志。(3)在敌台周围以外1.5米处增设保护围栏,实行封闭保护
四、工程类型:
依据《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本次工程属于石虎子长城1号敌台本体保护及保护性设施工程。
五、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重点解决石虎子长城1号敌台本体结构松散、土体流失以及人为破坏的问题。依据《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尽早设置保护围栏,保证敌台不受人为的耕种、取土等影响,以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使其能够延年益寿。
六、修缮措施:
1.建议对敌台做考古调查,探明其形制边界。2.环壕①.适当移除环壕内影响制安护栏的灌木,随地势做好自然排水;②.封堵环壕北侧及西侧道路,随地势做好自然排水。3.台基①.按原制适当回填夯实台基北面和西面豁口,并随地势做好自然排水;②.适当清除台基表面的灌木,素土夯实并随地势做好自然排水;③.拆除台基西南角混凝土蓄水池,素土夯实并随地势做好自然排水。4.台体①.适当清除台基表面的灌木、树木,对台体因早年盗挖取土造成的坑洼处,按原制进行素土夯实,并随地势做好自然排水;②.在台体表面适当播撒草籽,以恢复矮草植被,来稳固台体表面的夯土。5.保护性设施①.在保护范围内适当位置设置1个文物保护说明牌及文物保护标志碑。②.依据考古报告在遗址边缘外1.5米外设置1.5米高的钢网围栏,并在敌台西面围栏设置形制相同对开钢网通行门。跨越环壕墙体的部分采用刺网围栏,距离过长时在城墙顶部放置三角钢架支撑。③.在围栏外侧间隔设置外附白钢警示牌。④.在敌台周围适当位置布置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形象标志和公共宣传展板。
七、施工做法说明:
1.适当清理敌台表面的灌木等植被:
本着对文物本体最少干预的原则,结合各类植物与土壤的生长特性,对土壤有破坏作用的大型深根树木使用化学试剂抑制其持续生长,并清除地上树干与树冠,适当清除树木根系。对清理树根后残留的树洞,采用白灰浆由稀到稠多次灌浆密实,顶部按原制用素土回填夯实。在确保植物不对台体夯土有破坏作用的前提下,尽量保留敌台表面生长的矮草植被,充分利用植物自身对土壤的加固作用保护夯土。在清理植物后,该部位的松散的夯土需要做补夯处理,并保证补夯强度与周围夯土衔接紧密牢固。
2.现状加固:
为了保证敌台的排水功能及结构稳定,需要对现存台顶冲沟、排水不畅的部位进行适当补夯加固。在补夯前应清理已松动的墙心夯土,并留好相接的企口缝。用白灰对原夯层进行标识,铺洒纯白灰厚5mm,然后再按照原工艺、原做法,采用与城墙及敌台相同质地的素土回填夯实。原做法为素土夯实,每步虚高300mm,夯实至130mm高,夯实系数大于0.95。需要严格控制高度,做到随形就势。坍塌及冲沟处素土回填等夯实出的泛水坡度不得小于5%。用硪或夯将补夯处基础拍实,夯实分四遍进行,打头夯,打二夯、三夯、四夯,打法同头夯:剁梗,将夯窝之间挤出的土梗用夯打平;掖边,高夯斜下,冲打沟槽边角处。
3.保护标识牌:
在敌台保护范围内适当位置设置文物保护标识碑1个(增设石制文物保护标志碑1个)。文物保护标志碑碑身为花岗岩石质,矩形(宽105厘米、高70厘米),形式内容由文物管理部门审定。围栏网片外侧安置不锈钢说明牌(规格500mmx300mm),警示游人并说明文物及其保护工作的价值,以提高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
4.保护围栏:
(1).制作安装:①.围栏由立柱、网片等构件构成。②.围栏立柱采用80mm×80mm冷弯型方钢管,材料为连续热镀锌钢板,厚度≥1.5mm,材质Q235,镀锌量≥270g/m(双面),地上高度为1500mm,基础部分为650mm,立柱通长2150mm;双开通行门2m宽,围栏钢立柱为150mm×150mm冷弯型方钢管,材料为连续热镀锌钢板,厚度≥3mm,材质Q235,镀锌量≥270g/m(双面),地上高度为1500mm,基础部分为1200mm,立柱通长为2700mm(详见围栏大样图、钢网通行门大样图)。③.网片采用冷拔热镀锌钢丝电阻熔焊制成,钢丝抗拉强度≥500Mpa,镀锌量≥120g/m;双横筋网片为小6(横筋)+●5(竖筋)+で6(横筋),网片网格为50mm×120mm。④.立柱、网片表面采用高附着力热周性聚酯粉末涂装,涂层厚度≥80纳米。⑤.卡簧、安全螺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胶圈材质为pvc。⑥.围栏立柱采用C30混凝土基础650mm×650mm×650mm,底部素土夯实。通行大门立柱混凝土基础900mm×900mm×1200mm,底部素土夯实。(详见:围栏大样图、钢网通行门大样图)。(2).主要技术参数:①.栅栏片平面扭翘公差:土5mm。②.桩柱与竖栏之间、竖栏与竖栏之间净空小于110mm。③.钢制部件均经过镀锌层覆盖而形成锌钢后(经热镀锌后),喷有机富锌环氧底粉一层,粉层厚大于等于0.04mm,再喷抗紫外线聚酯面粉一层,粉层厚大于等于0.04mm。表面采用高附着力热固性聚酯粉末涂装,涂层厚度≥80纳米。④.涂层附着力不低于1级,冲击强度≥50kg。cm,柔韧性3mm,涂层的铅笔硬度2H,耐候性达到1000小时,耐盐雾达到1000小时。⑤.采用四层防腐工艺,使构件具有较好的抗腐蚀性能,达到10年不生锈。钢材的钢性和柔性使护栏具有较好的冲击性能。
5.材料要求:修缮工程中所使用的夯制用土,必须要与敌台台体相同质地。
八、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省厅的方案批复及方案组织施工,如遇实际情况不在设计依据之内,应及时与设计方联系,重新修改和补充完善设计。2.施工中要特别注意文物建筑的形制和构造特点,注意避免对文物建筑的扰动。3.工程自检:每道工序进行完成后,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无论从工程质量及工程总体观感,必须做到认真彻底检测,确保工程质量达标。4.加强工程监理,做好施工记录,保证施工全过程的有序监管。5.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文物安全。
施工图纸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责任工程师不允许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予以拒绝。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见格式15),并按照采购文件给定格式进行密封和包封,否则投标(响应)无效,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评审过程中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图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昌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东附楼九楼
联系方式:024-7582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15604906311
邮箱地址:CT_GGZYJY@163.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图站支行
账户名称:昌图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账号:51712500000000000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瑞
电话:1560490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