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示范挂 告字[ 2025] 3号
经灵宝市人民政府批准,灵宝市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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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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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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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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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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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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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
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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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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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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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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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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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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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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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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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阳路南、经十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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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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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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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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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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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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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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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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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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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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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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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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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阳路南、经十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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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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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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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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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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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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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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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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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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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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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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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宗地均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需满足投资强度不低于2872万元/公顷,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土地竞得者需与辖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工业用地“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出具《“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该宗地不得建设《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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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在进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要对自己的资格进行审查。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将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提交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挂牌竞买人须在电子城内信安CA公司办理CA证书、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提交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为现状出让,未尽事宜详见公告,并以出让地块挂牌公告为准。
七、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13日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前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报名。并在约定时间内按网上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01-15-03:2025年11月3日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9时00分;
01-15-04:2025年11月3日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0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十、公告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0398-3818867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服务科 0398-3117073 3117072
联 系 人: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杜女士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服务科 王先生 倪女士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5年 10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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