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ZC2025-C3-990089-GXJY
二、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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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466200(元) | 广西贺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602号金旗市场5栋2层28-36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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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采购 |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安服务采购 | 对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院(八达西路368号)、老大队大院(八达中路48号)、车管所大院(西环路城北派出所旁)、三大队大院(芳林路)和四大队大院(信都镇)等院区进行门卫、巡逻、防火、防盗、车辆看护等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内部治安和秩序维护管理等保安工作;对怡福苑交警宿舍区(龙云巷18号)进行安全管理;不含院内个人产权区域。 | 响应《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 1.方案修正期: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按项目发包人意见出具保安服务方案(修订稿)送其审核,以经项目发包人定审的保安服务方案作为项目服务及验收的标准依据。2.服务期限:自保安服务方案定审之日起365个日历日,期间每自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按项目发包人意见修订保安服务方案。 | 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标的”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实施活动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政策文件对应调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胜(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赵凤览(自行抽取),唐媛媛(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缴纳采购代理费。计费方式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1.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99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人评审报价:466200.00元;成交人评审总得分:84.17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贺州市八达西路368号
联系方式:0774-5220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
联系方式:0774-5137829、19977478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茜
电 话:0774-5137829、1997747857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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