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5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175.108056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75.108056万元,占100.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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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岭县2025年太平山镇卢家屯村水泥路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175.108056 | 合同名称:长岭县2025年太平山镇卢家屯村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11N01355756120251 |
部门(单位)名称:长岭县太平山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07月22日
附件信息: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pdf(1.9 M)
新淼中小企业声明函.png(206.8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