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HYX25-ZC0811
采购人名称:
沧县公安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
沧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霍林
0317-55252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沧州华运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2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敬辉
0317-3026936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0-20
更正事项:
Annc-File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现更正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时;
2、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6.1条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现更正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filename#更正说明#_#pdf#_#265384ed-8e83-4e45-99f3-e082e7a1b73e@_@更正公告#_#pdf#_#fc3312b8-127d-4e86-a9dc-6d42361b709a
更正日期:
2025-11-07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1.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3026936。
2.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161015。
3.供应商认为更正公告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 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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