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4690-2 |
|---|---|
| 项目名称 | 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66,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11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一批废旧物资处置项目。本次转让的标的均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整体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做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本次转让标的的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踏勘现场时的现状为准,《物资信息表》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质量、数量、品质等。 三、意向受让方可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判断是否参与报价。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现状、新旧程度、是否有零部件缺失、是否可正常使用等),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和交接。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视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受让、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物资移交。 四、受让方应于转让方收到所有交易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废旧物资的清运。 五、成交后,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搬离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受让方在搬离、清场、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成交后,受让方在标的物移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卸、搬迁、建渣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以及给转让方或任意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同时要保证在拆卸、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关票据。 八、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九、现场踏勘有关信息: (1)现场踏勘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仙韵一路585号 (2)现场踏勘联系人:阙老师 (3)联系电话:028-83127165 (4)统一查看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10点 十、本次转让其他事项详见《物资转让协议》、《物资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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