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音乐学院大型原创音诗画《辽河汤汤》服装设计制作、人物造型设计制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57829
项目名称:沈阳音乐学院大型原创音诗画《辽河汤汤》服装设计制作、人物造型设计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50000
最高限价(元):1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沈阳音乐学院大型原创音诗画《辽河汤汤》是省委宣传部的重点扶持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服装设计制作、人物造型设计制作。为保障采购人大型原创音诗画《辽河汤汤》的艺术统一性,凸显 “辽河自然生态、历史文脉、人文精神” 核心主题,整体需贴合节目 “写意与写实结合” 风格,适配演出场景与演员表演,进度匹配排练周期。
服装设计制作需按节目篇章及角色要求进行,选用环保、透气且便于肢体舒展的面料,保证视觉质感与表演功能性,需提供设计图、样衣制作,完成批量制作与修改,并配合演出提供维护。人物造型设计制作需与服装适配,确保造型在演出时长内稳定;需根据反馈调整。
★二、服装设计制作需求
能充分与导演沟通,了解导演需求,根据演出需求设计出不少于十五款服装样式并能够精准传达导演的创意构想与作品氛围。
1.深入沟通理解:能与导演进行深入交流,充分理解导演对服装设计的整体思路、风格定位、时代背景、角色特色及情感表达的具体要求。确保设计团队能准确理解导演的意图。
2.研究背景资料:根据作品背景,深入研究相关历史时期、文化特色、地理环境等因素,收集大量参考资料,包括历史服饰图片、文献记载、影视作品中的经典服装案例等,为设计提供素材和灵感。
3.设计草图与概念稿:基于沟通结果和研究资料,设计团队能绘制服装设计草图和概念稿,涵盖服装的整体风格、颜色搭配、材质选择细节等,力求每个设计都能精准反映角色的性格特点和故事背景。
4.反复修改与确认:初步设计稿提交给导演审阅,并根据导演的反馈进行多轮修改和完善。这一过程中,保持与导演的紧密沟通,确保每个细节都能达到导演的期望和要求。
5.精选面料与材质:根据设计需求,挑选适用于本项目的面料和材质,注重面料的质感、色彩还原度以及与角色形象的契合度。必要时,可提供定制面料开发,以满足特殊设计需求。
6.精细制作与打样:在确认设计稿后,进入服装制作阶段。由团队按照设计图进行制作和打样。确保每道工序都符合质量要求,每一个细节都精益求精。
7.试穿调整与反馈:邀请演员进行试穿,观察服装在动态下的表现效果,并根据试穿效果进行调整。同时,收集导演和演员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服装设计。
8.后期制作与整理:完成所有制作后,进行服装的后期整理工作,包括熨烫、清洁、标签缝制等。确保每一件服装都以最佳状态呈现给观众。
9.现场配合与调整:在拍摄现场,安排专人负责服装的协调与管理,确保服装与场景、灯光等元素的完美融合。同时,根据拍摄需要,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整与修改。
★三、人物造型设计制作需求
1、有丰富的同类演出设计经验。设计出不少于十款人物造型。
2、可以熟练掌握特殊人物妆造等技术,使之与舞台演出妆造进行完美结合。
★四、穿戴类道具设计需求
满足导演组需求,根据剧本完成人物造型的设计效果图、制作图。把握全剧造型设计风格符合剧目定位。编写造型制作方案,负责人物造型制作监制、现场合成、演出工作。
★五、服务团队与技术能力
1、为本项目配置专业的舞台服装设计、人物造型设计团队,团队至少包括1名核心设计人员,核心设计人员须具备舞台服装设计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备同等专业能力(须在此表后提供设计团队一览表、核心设计人员的学历证明或者核心设计人员所参与项目且体现核心设计人员姓名的节目单及节目单封底页或其他能证明其具备同等专业能力的材料、核心设计人员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核心设计人员缴纳社保的凭证或针对该项目的聘书)
2、为本项目配置的主设计师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同类或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须在此表后提供成功案例的设计效果图及体现主设计师姓名的节目单或成功案例项目合同或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的、经验丰富的服装制作团队(须在此表后提供制作施工团队一览表)。
4、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制作工厂或长期稳定合作的加工基地,能够承担裁剪、打样、成衣制作等的加工与制作(须在此表后提供制作工厂/加工基地的实景照片、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
商务条款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30日内设计完成,45日内制作完成,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7日内,完成人物造型化妆及服装、道具穿戴工作。
★2履约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设计完成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制作完成后经采购人至供应商单位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 30%;项目首演结束后支付剩余的20%款项。
★4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及沈阳音乐学院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知识产权要求:投标人保证服务中所涉及到的全部知识产权类事项合法,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采购人在接受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采购人拥有成交供应商服务中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供应商须在本表后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30日内设计完成,45日内制作完成,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7日内,完成人物造型化妆及服装、道具穿戴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1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四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应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如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文件,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可采用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两种方式,如选择现场解密,因现场无法提供任何解密设备和网络环境,请供应商代表自行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提前下载所需插件)进行解密;如选择远程解密,亦可以安排人员准备上述设备在单位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 分钟。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解密,视为放弃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在评标阶段有二次报价的环节。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七)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八)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响应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音乐学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联系方式:024-23894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
联系方式:024-23388491
邮箱地址:lngczbgs@126.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霄
电 话:024-2338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