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开封市中心医院超声医学科经食道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社会(2023)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410200-04-01-884943,招标人为开封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劵+单位筹措,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心医院超声医学科经食道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HYA-2025-215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预算金额:195万元
2.5、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劵+单位筹措
2.6、供货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2.7、采购内容:开封市中心医院采购超声医学科经食道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8、交货期:90天;
2.9、质保期:使用年限≥7年,原厂质保≥5年;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2.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13、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证明的要求:
(1)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需须具备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经销商须具备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书)
3.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3、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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