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名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51号秀珍大厦A座18楼,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2栋32层
中标费率:0.7%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
名称:学生公寓第17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二次) 服务范围: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第17栋项目位于龙山校区西北角的学生生活区,拟建的第17栋学生公寓建筑面积约为19876平方米,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6.4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道排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安防工程等。 服务要求:拟采购一家单位提供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第17栋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等项目相关的工程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备案、工程移交及结算审核完成等全部工作止。 服务标准:合格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学生公寓第17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二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市辖区集贤北路1318号联系方式:0556-53311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方式:0551-660614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龙电话:18256521131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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