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HZB-2026-09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市区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四、评定内容及标准1)、原文件内容:(二)商务部分(明标)项目团队标准分7分评分标准: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通信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得2分。2、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网络工程师证书,得2分。3、拟投入服务人员(除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外)每具备1个高级(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专业)职称证书的得1分,1人同时具备多个职称证书的得分不累加,本项最高得3分。变更为:1、项目团队标准分5分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备网络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一人员本项最高得2分2、拟投入服务人员(除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外)每具备1个高级(计算机相关专业或通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的得1分,1人同时具备多个职称证书的得分不累加,本项最高得3分。2)、删除原文件企业实力评分标准3)原文件内容:产品实力评分标准1、标★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公安部检测报告变更为:1、标▲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产品满足采购需求即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可自愿提供具备CMA资质、资质附表包含对应检测标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和原件一致,(注:射频与视频一体化车辆识别设备检测依据GA/T1976-2021《射频与视频一体化车辆识别设备通用规范》)4)原文件(三)技术部分(暗标)增加: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原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00 变更为:2026年11月9日09:00 请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各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修订后的招标文件),以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本级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 2069 号
联系方式:0318-2993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衡水诚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河西街道胜利路利财胡同农行家属院2-2-302
联系方式:0318-2202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
电 话:0318-2202181
五、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