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商业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9-420505-04-01-772276)完成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金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猇亭产城融合示范区商业建设项目监理
2、项目概况:新建1栋框架结构商业、商务综合体(包含4层商业楼和7层办公楼及1层地下室),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352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39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319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9900平方米(含地下超市约6390平方米、人防建筑面积约285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
4、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整个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可施工性分析、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造价控制、组织协调及调试、验收和保修等工作内容。
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8、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缺陷责任期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4人),人员要求如下(上传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1)项目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
(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5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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