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孟连县勐马镇等4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
1.磋商条件
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
设清单,采购人为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人全额筹
措,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孟连县勐马镇等4个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
选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孟连县勐马镇等4个光伏
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2.2项目概况及项目地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装机
(万千瓦)
投资估算
(亿元)
1
2
3
4
5
普洱市2025年第二
批新能源项目孟连
县勐马镇等4个光
伏项目投资主体优
选
孟连县勐马镇
孟连县芒信镇班顺茶厂
孟县连芒信镇
孟连县娜允镇洪安村
合计
10.0
5.0
2.0
6.5
23.5
4.4
2.2
0.88
2.86
10.34
2.3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
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同时针对接入220kV帕亮变电站的光伏项目,必
须于帕亮变电站建成投运前具备并网条件。
2.4磋商范围:社会投资人负责该光伏项目并网投产的全部资金筹措,项目
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并网、运营、维护管理等全部工
作。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项目投资人全额承担。
说明: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5质量要求: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稳步推进,按
时投产;达到现行新能源项目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项目经营年限: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
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要求,项目开发经营年限上限设为25年,
经营期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开发权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与资源配置的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照的企业。
3.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
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磋商
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按年
份提供,2024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并对报表真实性
进行承诺)。
3.3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
(1)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时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
评审。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
3.5本项目磋商阶段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
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方式:①现场获取: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现场获取。
②电子邮件获取:请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同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5.4资料费:800.00元。
★5.5①未按本竞争性磋商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
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②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磋商申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
U盘)和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磋商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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