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再生水综合利用示范点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再生水综合利用示范点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再生水综合利用示范点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五龙口再生水综合利用示范点(以下简称五龙口示范点)、郑州市南三环再生水综合利用示范点(以下简称南三环示范点);
2.3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到位;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建筑、装饰、铺装、给排水、电气、弱电、充电桩配电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相关材料须能有效证明业绩内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为本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5财务要求:企业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至2024年度,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的网站打印页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以上查询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查询(单位行贿犯罪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企业或不提供查询信息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楼823室。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收款方式:转账(备注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简称)或现金
单位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
账号:4100 1526 0100 5020 2373
4.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备注联系人名称、电话、邮箱等信息,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将上述资料发至电子邮箱hnsjd10@126.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553267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371-65928021
传真:0371-65928021
电子邮件:hnsjd10@126.com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