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安平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审批投资[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按照《安平县利用上级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安数政规【2025】1号)规定进行预招标,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请投标人注意潜在风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安平县。
2.1.2建设规模:安平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为综合性建设工程,分为智慧交通系统和智慧交管系统两部分,共涵盖17个子系统。其中智慧交通系统由运行监测、智慧养护、设施监测、安全预警服务、非现场执法治超、中心平台6大系统,14个子系统组成;智慧交管系统由智慧交管红绿灯信号控制子系统、电子警察抓拍子系统、高清卡口抓拍子系统3个子系统组成。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2.3计划工期:一年;其中设计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日历天,施工工期3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1%E7%BB%8F%E8%90%A5%EF%BC%88%E6%B4%BB%E5%8A%A8%EF%BC%89%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F%BC%88%E6%9F%A5%E8%AF%A2%E6%97%B6%E5%9D%87%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3%80%82 %3Cp%3E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
3.1.6其他要求:无。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项目的施工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2 00:00至2025-10-27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采用明标与暗标方式分开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狄慧杰 ,联系电话: 0318-2259902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8-7524937
电子邮箱:apjtzgg@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否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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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安平县红旗大街126号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大陆裕丰商业广场H座2单元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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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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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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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秦亚周
| 联系人: | 狄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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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8-7562096
| 电话: | 0318-225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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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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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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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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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rhah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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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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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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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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