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筋竹镇易安后扶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澄清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岑溪市筋竹镇易安后扶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4002831003291001
三、招标人名称:岑溪市筋竹镇人民政府
地址:岑溪市筋竹镇人民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何汉琳,19127465386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东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岑溪市义洲五街27-1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陈超萍
联系电话:0774-8335655
五、现对本项目做如下补充说明:
1、澄清补充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岑溪市筋竹镇易安后扶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岑溪市筋竹镇易安后扶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一)”、“岑溪市筋竹镇易安后扶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澄清公告(二)”、“岑溪市筋竹镇易安后扶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澄清公告(三)”、“岑溪市筋竹镇易安后扶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澄清公告(四)”、“岑溪市筋竹镇易安后扶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岑溪市筋竹镇易安后扶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桂建发〔2023〕6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或在合同中约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的相关计价规定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乘以 0.2%计入暂估价,工程结算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认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3、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订合同价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之内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局项目拨款管理规定拨款。
衔接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工建设后,启动资金预拨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下达文中衔接资金补助额度的30%,按进度拨付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的 90%(为加快施工进度可按照建设进度拨付的金额不超过80%,镇级验收后安排申请至80%,市级验收后安排申请至90%),剩余部分待项目验收合格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按照有关程序结算拨付(岑溪市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结算后或财政结算评审后安排申请至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一年,经行业主管部门复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后,再按规定程序拨付:复验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将质保金转作该工程维修费用,并按合同进行相应处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六、发布网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岑溪)、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特此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东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