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脑组织氧饱和度监测仪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脑组织氧饱和度监测仪采购项目(61181)
采购单位: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济宁市
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1:46
预算金额:60.00万元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脑组织氧饱和度监测仪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产品与工程信息
采购产品:脑组织氧饱和度监测仪
预算:60.00万元
资质要求
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表
需满足政府采购法要求
无失信记录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节点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6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00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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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脑组织氧饱和度监测仪采购项目(6118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1个包,分包内不允许拆包后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及说明。
包号
分包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万元)
A
脑组织氧饱和度监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
6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4、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2026年10月7日12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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