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中药材融合发展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乐山市沙湾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乐沙发改投〔2025〕22 号、乐沙发改投〔2025〕134 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沙湾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川佛手国家 GAP 基地 1 个,5000 亩,配套制定川佛手 GAP 生产标准作程序 1 套;建设中药材集配中心,占地 200 亩,其中中药材仓储集散中心 50000 平方米、配送中心 10000 平方米、中药煎制中心 10000 平方米、加工中心 23562.39 平方米,建设 3 条川佛手初加工生产线,年干片加工能力达 3 万吨。;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800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涉及的招标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6-18 00:00至2025-06-2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6-18 00:00至2025-06-2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下浮3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0833-61868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