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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漯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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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项目已由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漯发改社会【2025】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漯河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以南、太行山路以东,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2.3 项目概况:新建19800㎡实训基地(含室外配套设施),改造校内教学楼、宿舍楼等设施,更新教学设施设备等。改扩建建筑面积合计148969.28㎡,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9800.00㎡,改造建筑面积合计129169.28㎡。更新教学设施设备1280台(套)。

2.4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508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和单位自筹。

2.5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装配式、绿色建筑、景观、亮化、智能化和配套工程)等全部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施工、物资采购供应与设备安装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使用、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及在招标人的配合下办理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建设单位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6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2.7 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阶段30日历天,施工阶段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相关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

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注: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允许为同一人。

3.3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5-06-06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6-26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06-26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漯河市黄山路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29929

招标代理机构: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人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中心7楼707、709号

联 系 人: 薛林可梅高原李新草

联系电话:176395956661853952712616613956336

监督单位: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与舟山路交叉口向西 50 米路北

监督电话:0395-31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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