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物流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公用房
招租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航物流公司深圳分公司货站办公室用房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深圳市航站四路南航货站
3、项目内容:出租办公用房(2间),该区域位于南航物流深圳货站239、330室。房产面积共为41.74㎡,用途为办公。
二、租赁期及租金
239室(19.14平方米)租赁期从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共10个月。租金为2588.20元/月(房租含税及物业管理费130元/平方米/月,公共水电费按100元/月)。
330室(22.60平方米)租赁期从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共10个月。租金为3038.00元/月(房租含税及物业管理费130元/平方米/月,公共水电费按100元/月)。
三、出租物业用途:
办公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应提交: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用途的情况说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需在资料上加盖公章。
2.个人应提交:
(1)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投项目报价书;关于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租赁用途的情况说明。以上资料均需竞租人签名。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需在复印件上签名。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8日17:30止。请报名单位在截止日内将资料密封后送交(或邮寄)到深圳市南航货站325室。
六、竞租有关说明
1.企业或个人所报月租金价格低于设定的下限值时,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2.房屋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以及违法经营活动。
3.租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4.租赁方必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招租方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5.任何涉及的税费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6.租赁房屋的水、电、网络等的办理和收费标准:
1)网络通讯费用由租赁方按照南航股份的收费标准缴纳。
2)水、电费、物业费用由租赁方承担。
7.租赁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合理改造和装修的,应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建筑强度,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书面许可同意后方可进行。
8.租赁方必须遵守招租方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办法和消防管理办法。
七、联系方式
1.招租人: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755-29777793
3.监督人:臧女士 电话:0755-29777785
4.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南航货站325室
本公告解释权归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所有,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权变更或中止本次招租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