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6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度中央空调和层流净化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19 10:30:00,更正为:2025-10-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19 10:30:00,更正为:2025-10-09 09:30:00。
一、在原招标文件-3.1.采购内容-报价要求-报价说明中:
零配件更换单价报价汇总金额 | 针对“零配件更换单价报价汇总金额”,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要求,但“零配件更换单价报价”中的对应项目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附件2:中央空调和层流净化空调超过1500元零配件清单》中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
变更为:
零配件更换单价报价汇总金额 | 1.针对“零配件更换单价报价汇总金额”,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要求,但“零配件更换单价报价”中的对应项目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附件2:中央空调和层流净化空调超过1500元零配件清单》中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2.针对零配件更换单价报价,在评审时,将对《附件2:中央空调和层流净化空调超过1500元零配件清单》中所有零配件更换单价报价(包含≤1500元的单价报价)进行单价汇总并以此进行“零配件更换单价报价汇总金额”的价格评审,但零配件的结算规则以“3.2.技术要求”的要求为准。 |
注:因系统字数限制原因,具体更正内容调整至3.4.其他要求中。
二、在原招标文件-附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服务要求中:
(6)负责提供中央空调和层流净化空调单价1500元(含1500元)以内的零配件更换,此部分费用包含在维保服务费中(清单见附件1,清单内的零配件整理可能存在遗漏,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所涉及范围,进行自行判断并综合报价;如附件2中的零配件报价低于1500元,则相应费用也包含在维保服务费中,对该零配件不再进行据实结算)。超过1500元的中央空调和层流净化空调零配件的更换由供应商负责,根据实际发生量和合同单价据实结算(清单见附件2,如附件2中的零配件报价低于1500元,则相应费用也包含在维保服务费中,对该零配件不再进行据实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所更换中央空调和层流净化空调零配件须与原设备设施匹配且为全新配件,并包含运输、调试费、人工费。
变更为:
(6)负责提供中央空调和层流净化空调单价1500元(含1500元)以内的零配件更换,此部分费用包含在维保服务费中(清单见附件1,清单内的零配件整理可能存在遗漏,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所涉及范围,进行自行判断并综合报价;如附件2中的零配件报价≤1500元,则相应费用也包含在维保服务费中,对该零配件不再进行据实结算)。超过1500元的中央空调和层流净化空调零配件的更换由供应商负责,根据实际发生量和合同单价据实结算(清单见附件2,如附件2中的零配件报价≤1500元,则相应费用也包含在维保服务费中,对该零配件不再进行据实结算。特别说明:附件2中的制冷剂不适用上述结算规则,制冷剂结算规则如下:如单次维修使用的某制冷剂数量*合同单价后得出的总金额≤1500元,则本次维修该制冷剂相应费用包含在维保服务费中,对本次维修该制冷剂不再进行据实结算;如单次维修使用的某制冷剂数量*合同单价后得出的总金额超过1500元,则本次维修该制冷剂相应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量和合同单价据实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所更换中央空调和层流净化空调零配件须与原设备设施匹配且为全新配件,并包含运输、调试费、人工费。
三、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作出相应顺延。
四、以上是招标文件的主要变更内容,其他内容因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招标文件模版问题,有一定的内容调整,请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以一体化平台中推送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计划编号:51010025210200044565;
二、预算金额(元): 2,600,000.00;最高限价(元):2,600,000.00;
三、采购品目:C23120700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四、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六、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是1年的金额。
七、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庆云南街10号
联系方式:028-67830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8583278650、18828094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浩宇、高巍、张钊、覃思霖
电话:18583278650、18828094788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