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潘庄镇/朱头淀东台村 | ||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朱头淀东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朱头淀东台村村民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全友 |
| 项目周期 | 5年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23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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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宁河区潘庄镇朱头淀东台村村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理外运工作 | ||
| 挂牌价格 | 2325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其他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东台村内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 | ||
| 其他描述 |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经过发包方验收合格后由发包方按季度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结算费用时由承包方提供正规发票,各项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内容:村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公共厕所卫生管理(2个公厕) 范围:村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公共厕所卫生管理(2个公厕) 要求: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上午10点之前全部清运完毕,保持垃圾桶周边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及维护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垃圾统一存放在村东的垃圾站,保证四周整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人员1人且身体健康,自行缴纳意外保险,未缴纳保险不允许上岗。 报名时交纳(竞价)保证金:10000元(竞价成功方此款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竞价成功方),村收取报名费200元(竞价成功与否都不予退还),信息技术服务费 280 元。开户行及账户名称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此项目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价成功方承担。 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对该方案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成功方必须自竞价成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如因竞价成功方个人原因未签订合同,视为竞价成功方主动放弃本次竞价成功资格,前期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退,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且发包方有权按照原有条件择日另行发包。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5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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