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需求,设备科对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投标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在线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特别声明“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在处罚有效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及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制造认可表(非医疗器械的附说明)。
3.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技术参数
标项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金额 | 类别 |
1 | 开腹器械包 | 1批 | 5万元 | 属于医疗器械 |
一 | 荷包成型器1 | |
1.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20Cr13材料制成。 2.规格:钳式 头长42 26cm。 3.适用范围:用于消化道、阑尾等手术时做荷包缝合成型。 4.产品性能: 4.1荷包成型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HRC40~48,两片硬度之差应≤4HRC。 4.2荷包成型器应有良好的弹性和牢固性。 4.3荷包成型器开闭应轻松灵活,不应有卡塞现象。 4.4荷包成型器锁止牙全部闭合时,头部槽、唇头齿应全部吻合。 4.5荷包成型器应对称,外表应无锋棱、毛刺、裂纹、麻点。唇头齿及锁止牙应清晰我、完整,不应有缺齿、烂齿和毛刺。 4.6荷包成型器表面粗糙度Ra之数值:有光亮≤0.4um,无光亮≤0.8um。 4.7荷包成型器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应不低于YY/T 0149中规定的沸水试验法b级的要求。 | ||
二 | 荷包成型器2 | |
1.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20Cr13硬质钛合金材料制成。 2.规格:钳式 头长55 26cm。 3.适用范围:用于消化道、阑尾等手术时做荷包缝合成型。 4.产品性能: 4.1荷包成型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HRC40~48,两片硬度之差应≤4HRC。 4.2荷包成型器应有良好的弹性和牢固性。 4.3荷包成型器开闭应轻松灵活,不应有卡塞现象。 4.4荷包成型器锁止牙全部闭合时,头部槽、唇头齿应全部吻合。 4.5荷包成型器应对称,外表应无锋棱、毛刺、裂纹、麻点。唇头齿及锁止牙应清晰我、完整,不应有缺齿、烂齿和毛刺。 4.6荷包成型器表面粗糙度Ra之数值:有光亮≤0.4um,无光亮≤0.8um。 4.7荷包成型器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应不低于YY/T 0149中规定的沸水试验法b级的要求。 | ||
三 | 组织镊1 | |
1.采用GB1220中的12Cr13、20Cr13、12Cr18Ni9或10Cr17不锈钢材料制造。 2.规格:凹凸齿 直30cm、头宽2.4。 3.适用范围:用于夹持组织。 4.产品性能: 4.1 镊子应经热处理,其硬度应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 4.2 镊子应对称,外表应光滑,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麻点,砂眼。 4.3 镊子应有良好的弹性,其变形量不大于1.6mm。 4.4 镊子的二片连接应牢固。 4.5 镊子的唇头钩与钩槽应吻合,唇头齿应清晰完整,不得有明显缺齿,烂齿的缺陷。 4.6 镊子的柄花应清晰完整,不得有缺花,烂花。 4.7 镊子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 ||
四 | 组织镊2 | |
1.采用GB1220中的12Cr13、20Cr13、12Cr18Ni9或10Cr17不锈钢材料制造。 2.规格:凹凸齿 直30cm、头宽3.0。 3.适用范围:用于夹持组织。 4.产品性能: 4.1 镊子应经热处理,其硬度应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 4.2 镊子应对称,外表应光滑,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麻点,砂眼。 4.3 镊子应有良好的弹性,其变形量不大于1.6mm。 4.4 镊子的二片连接应牢固。 4.5 镊子的唇头钩与钩槽应吻合,唇头齿应清晰完整,不得有明显缺齿,烂齿的缺陷。 4.6 镊子的柄花应清晰完整,不得有缺花,烂花。 4.7 镊子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 ||
五 | 分离结扎钳1 | |
1.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20Cr13或20Cr13Mo材料制造。 2.规格:全齿 弯 280、62×22全齿 3.适用范围:供手术时夹持皮肤、筋膜等组织用。 4.产品性能: 4.1 分离结扎钳应以GB1220中规定的20Cr13材料制造,经热处理后,其硬度为40~48HRC; 4.2 分离结扎钳应有良好的弹性和牢固性; 4.3 分离结扎钳锁牙全部锁合时对应齿应吻合; 4.4 分离结扎钳开闭应轻松灵活,无卡塞现象; 4.5 分离结扎钳应对称,表面应光滑,去锋棱、毛刺、裂纹、唇头齿和锁止牙应清晰完整,无缺损现象; 4.6 分离结扎钳表面粗糙度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0.4um,无光亮≤0.8um; 4.7 分离结扎钳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应达到YY/T0149中沸水试验法b级规定要求。 | ||
六 | 医用拉钩 | |
1.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12Cr13或20Cr13制造。 2.规格:单头 弯、25cm。 3.适用范围:用于外科手术时钩拉组织或皮肤,显露手术视野。 4.产品性能: 4.1 医用拉钩经热处理后,其硬度为HRC35~48; 4.2 医用拉钩应有足够强度; 4.3 医用拉钩应光滑、平整、无锋棱毛刺、麻点、裂纹等缺陷; 4.4 医用拉钩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有光亮0.4mm,无光亮0.8mm。 4.5 医用拉钩的耐腐蚀性能应达到YY/T0149中沸水试验b级的规定。 | ||
七 | 组织钳 | |
1.采用20Cr13Mo或GB/T1220中规定的20Cr13、12Cr13材料制造。 2.规格:前列腺 250、头宽7。 3.适用范围:用于手术中夹持皮肤、筋膜等组织。 4.产品性能: 4.1钳子应有良好的弹性和牢固性 4.2钳子唇头齿应清晰,不应有缺齿、烂齿和毛刺:当两锁止牙外端相距0.5mm-2.0mm时,唇头齿应吻合, 不应有叉齿、顶齿现象。 4.3 钳子可制成有光亮或无光亮,其表面粗糙度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0.4μm;无光亮0.8μm。 4.4 钳子的耐腐蚀性能应符合YY/T0149中沸水法的规定:外表面b级,鳃部c级。 4.5 钳子应对称,外表应无锋棱、毛刺、裂纹,鳃角的锐边应倒钝。 | ||
八 | 分离结扎钳2 | |
1.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20Cr13或20Cr13Mo材料制造。 2.规格:全齿 角弯 28cm 80°。 3.适用范围:供手术时夹持皮肤、筋膜等组织用。 4.产品性能: 4.1 分离结扎钳应以GB1220中规定的20Cr13材料制造,经热处理后,其硬度为40~48HRC; 4.2 分离结扎钳应有良好的弹性和牢固性; 4.3 分离结扎钳锁牙全部锁合时对应齿应吻合; 4.4 分离结扎钳开闭应轻松灵活,无卡塞现象; 4.5 分离结扎钳应对称,表面应光滑,去锋棱、毛刺、裂纹、唇头齿和锁止牙应清晰完整,无缺损现象; 4.6 分离结扎钳表面粗糙度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0.4um,无光亮≤0.8um; 4.7 分离结扎钳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应达到YY/T0149中沸水试验法b级规定要求。 | ||
九 | 组织剪 | |
1.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40Cr13或30Cr13制造。 2.规格:梅氏 25cm。 3.适用范围:用于剪切人体组织、皮肤。 4.产品性能: 4.1 组织剪螺钉应牢固地固定在左片上,当闭合或打开时螺钉不应跟动。 4.2 组织剪刃口不应有崩刃,在闭合或打开时不应有咬口或卡住现象。 4.3 组织剪开闭应灵活,刃口接触点在不小于距头端三分之二刃口的长度处。 4.4 组织剪剪切应顺利,不应有明显变形、裂纹现象;试验材料切边应整齐,不应有撕裂现象。 4.5 组织剪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二片硬度值相差应不大于4HRC。 4.6 组织剪的耐腐蚀性能达到YY/T 0149-2006 中沸水试验法的规定:外表面b级,螺孔c级。 4.7 组织剪外表应无锋棱、毛刺、砂眼、裂纹,闭合后二片头端应彼此遮盖且无过头现象。 | ||
十 | 持针钳 | |
1.以20Cr13Mo或GB/T 1220中规定的20Cr13、30Cr13、32Cr13Mo、40Cr13材料制成;20Cr13Mo、20Cr13材料制成的持针钳头端应镶有硬质钛合金材料。 2.规格:粗针 直型 280。 3.适用范围:用于夹持缝合针。 4.产品性能: 4.1 持针钳应对称,表面清洁,不应有锋棱、毛刺、裂纹、砂眼。 4.2 持针钳唇头齿、锁止牙应清晰、完整,无锋棱。当尾部相碰或锁止牙锁合时唇头齿前端五分之三齿面应接触。 4.3 持针钳外表可制成有光亮或无光亮,其表面粗糙度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0.2μm,无光亮 0.8μm。 4.4 钳子应有良好的弹性和牢固性。 4.5 钳子应有良好的夹持功能。 4.6 钳子开闭时,鳃部应轻松灵活,不应有卡塞现象。 | ||
十一 | 胸腹吸引管 | |
1.采用GB1220-2007《不锈钢棒》中规定的06Cr19Ni10材料制造或GB/T 1527-2017《铜及铜合金拉制管》、GB/T 4423-2007《铜及铜合金拉制棒》规定的H62材料制造。 2.规格:FQ-角弯。 3.适用范围:用于吸引废液。 4.产品性能: 4.1 胸腹吸引管道应畅通。 4.2 胸腹吸引管焊接应牢固,焊接部分应无松动、开裂或断裂等现象。 4.3 胸腹吸引管的螺纹连接应配合良好,不得有松动和卡滞现象。 4.4 胸腹吸引管的表面粗糙度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0.4μm,无光亮0.8μm。 4.5 胸腹吸引管的耐腐蚀性能应不低于YY/T 0149-2006《不锈钢医用器械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沸水试验法b级要求。 4.6 胸腹吸引管的内、外管应光滑、圆整,不得有锋棱、毛刺与裂纹。 4.7 铜制胸腹吸引管的镀层应符合YY 0076中规定的D·L3Ni7/Cr0.3的要求。 | ||
十二 | 精细剪 | |
1.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40Cr13或30Cr13硬质钛合金制造。 2.规格:窄头(弯)250 。 3.适用范围:用于剪切人体组织、皮肤。 4.产品性能: 4.1 精细剪螺钉应牢固地固定在左片上,当闭合或打开时螺钉不应跟动。 4.2 精细剪刃口不应有崩刃,在闭合或打开时不应有咬口或卡住现象。 4.3 精细剪开闭应灵活,刃口接触点在不小于距头端三分之二刃口的长度处。 4.4 精细剪剪切应顺利,不应有明显变形、裂纹现象;试验材料切边应整齐,不应有撕裂现象。 4.5 精细剪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8~58HRC,二片硬度值相差应不大于4HRC。 4.6 精细剪的耐腐蚀性能达到YY/T 0149-2006 中沸水试验法的规定:外表面b级,螺孔c级。 4.7 精细剪外表应无锋棱、毛刺、砂眼、裂纹,闭合后二片头端应彼此遮盖且无过头现象。 | ||
配置要求: | ||
1 | 荷包成型器1 3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2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2 | 荷包成型器2 3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2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3 | 组织镊1 3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2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4 | 组织镊2 3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2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5 | 分离结扎钳1 6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4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6 | 医用拉钩6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4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7 | 组织钳18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12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8 | 分离结扎钳2 3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2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9 | 组织剪 3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2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10 | 持针钳 3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2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11 | 胸腹吸引管3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2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12 | 精细剪 3把(根据要求定做,其中2把需表面黑色涂层) | |
13 | 特长黄金持针器 2把(长度要求30cm) | |
14 | 特长组织镊 3把(长度要求25cm) | |
15 | 特长分离结扎钳 3把(长度要求28cm) | |
售后服务 | ||
1 | 维修 | |
1.1 | 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免费整机保修一年,需提供原厂保修承诺。保修后免收维修费,保证零配件供应8年以上;保修起始时间以医院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为准,不得用任何方式将设备到货至安装完毕验收后的该段时间,部分的或全部的计入设备的保修期 | |
1.2 | 务必填报完整的配套消耗品、耗材的优惠投标价格,并提供相关注册证及注册表等证明材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或附系列可证明有效的文件);如不随附消耗品、耗材报价,视为承诺免费供应 | |
1.3 | 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资料、详细技术指标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 | |
1.4 | 卖方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和维护手册各一套。投标即响应(如中标后)设备安装时提供维修资料及线路图纸 | |
1.5 | 安装设备时必须提供设备的跟机操作规程(应包括:适用范围与对象、操作人员要求、开机前注意事项及检查程序、对病人或标本的处理及注意事项、基本的标准操作程序SOP、操作中注意事项/安全风险及禁忌症、关机程序及常规保养要求、消耗品、易损部件及日常维护内容) | |
1.6 | 安装设备时必须提供操作使用培训与维修技术培训 | |
1.7 | 6小时上门维修,提供24小时维修电话 | |
2 | 附加必备条件: 提供符合上述参数和配置要求的详细配置清单; 列出上述已明确选件及未作要求但可提供选件的清单; 所有配置为同品牌原装产品(除注明要求例外); 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原装产品,禁止提供代工、贴牌产品; 提供所投产品的详细彩页,如彩页中没有涉及到相关技术参数,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DATASHEET);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备案证或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由备案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注册申请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产品属于特种设备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属于消毒类产品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 |
安装及验收要求 | ||
1 | 安装地点:由销售方免费将货送至医院安装现场 | |
2 | 安装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医院安装工作。设备进场安装期间对医院原有装饰面或构造物有破坏的需按原做法要求进行修复。设备安装产生的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外运 | |
3 | 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
4 | 如是计量强制检定设备,验收时需提供计量合格证 | |
5 | 供应商应当根据医院管理要求,将提供的设备接入全院相关信息系统,并承担接口费用,提供的设备应当允许医院其他系统接入。确因设备本身无此功能难以实现的,须经医院信息、设备管理部门同意。 |
三、商务需求
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具备具有经营许可证,授权书,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证件。
四、报价文件:
1、报价须带文件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等相关复印件、③业务员参加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④报价单。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7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3、报价文件报送方式:密封后送达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密封袋表面必须标注此项目名称。
4、不能符合技术要求的品牌供应商请不要报价。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
5、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运输,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评定成交标准:
1、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本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最低价相同的,则以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
2、询价结果产生后,采购单位通知预中标单位,预中标单位须在3天内拿样机到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技术人员对参数及软件进行核对。完全符合后, 中标单位需在10天内将中标设备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如存在不满足的或无法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
3、具体安装时间根据客户通知后,安装到指定位置。
4、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条款双方协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5-88214103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生殖楼一楼设备仓库办公室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附件信息:- 询价-开腹器械包.docx(31.3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