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闻中心省级电视媒体专业电影频道合作方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长春新区新闻中心采购省级电视媒体专业电影频道合作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向外界充分展示长春新区良好的区域环境和特色,进一步扩大长春新区知名度和影响力。拟采购省级电视媒体专业电影频道合作方。
经论证只有长影集团电影频道经营有限公司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影集团电影频道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李慧,工作单位:吉林省胜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胡大威,工作单位:吉林大学,职称:副教授;
姓名:刘思彤,工作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东安实验学校,职称:一级教师。
2.发布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联系地址: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534(马梓翔)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电话:13944800357(洪梅)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电影频道论证意见.pdf (94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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