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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河大道(马家铺路-勤丰路、K7+240-临港大道)照明报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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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田家河大道(马家铺路-勤丰路、K7+240-临港大道)照明报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3111-2025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5-00038

3、项目名称:田家河大道(马家铺路-勤丰路、K7+240-临港大道)照明报装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79.58(万元)

6、最高限价:379.562979(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田家河大道(马家铺路-勤丰路、K7+240-临港大道)照明报装工程,主要包含: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调试、集抄工作站安装、电力电缆敷设、单灯控制器安装及信息采集录入、灯具及灯杆的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采购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电力业务行政许可;(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上述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以供应商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社保有效)。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2日,每天08:30至12:00,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1.发放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17时30分。(文件领取时间以此处为准)

2.地点及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6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项目建设业主为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期间由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现场管理,项目结算及资金拨付工作。

4.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拟用于本项目的LED灯具一套,样品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样品递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样品的规格及包装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中南二路99号

联系方式:1390720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方式:0717-6253135-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镭

电话:0717-6253135-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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