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2026-0928-CG
项目名称: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20个自然日完成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需相关专业类别;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可提供劳动合同佐证;退休返聘人员可提供返聘协议;
(5)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不限);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材料;
(7)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保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链接])” 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 ([链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阶段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至 2026年11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7.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凤仪路中段岐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13892734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富尔顿财富中心B座409附2号
联系方式:0917-3316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917-3316135
陕西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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