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农村地区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项目(04标段(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101223506n4YtRYQsL)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蓝田县农村地区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6101223506n4YtRYQsL)
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蓝田县农村地区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蓝发改审发[2025]24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蓝田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蓝田县农村地区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蓝审批交设[2025]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蓝田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蓝田县境内包含6条国省道重点穿村过镇路段(G312、G344、S107、S101、S102、S209),涉及50个村镇,46个路段,合计60.981千米的道路完善国省道标志标线、路灯、中央隔离设施、信号灯、卡口、监控设备、减速带、警示桩、警示灯等交通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蓝田县农村地区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2.1招标范围:为蓝田县农村地区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竣(交)工验收前)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等监理服务工作。
2.2项目总投资:3460.1917万元。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1个施工监理标段。
2.4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80日历天)。
2.5其他:资格审查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蓝田县农村地区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近五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包含交通安全设施相关和机电工程相关)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共同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五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相关或机电工程相关)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岗监理项目。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划分1个施工监理标段。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7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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