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1300-04-01-82213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南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3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一)评标时间:2025年7月3日(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三)评标委员会组成:1、招标人代表1人;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5家,名单如下:1、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3、中誉设计有限公司;4、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5、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七)废标情况:无。(八)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五位定标候选人(不公布定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二、定标情况:(一)定标时间:2025年7月3日(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五)定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0.31%(下浮率)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且取得合格勘察成果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总设计周期暂定为75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马一娟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道路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416551023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0.17%(下浮率)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且取得合格勘察成果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总设计周期暂定为75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贺晗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100101038704号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0.22%(下浮率)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且取得合格勘察成果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总设计周期暂定为75个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邱学敏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市政路桥设计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33201002071120061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路桥设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大亚湾新澳大道5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温工 | 联系电话 | 0752-559652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5531830 |
联系地址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五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7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7月10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51919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