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名称: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
2、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设备-办公教学设备
3、采购项目编号:Z1302832502311401
4.1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全利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315-5215558
4.2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联系方式:电话:0315-7637224传真:0315-760120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1日
一、答疑事项:在法定质疑期内,收到质疑函1份,经采购单位研究,就有关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详见附件;
事实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设备-办公教学设备项目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迁安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科提起投诉,0315-7605806。
备注:在领取询价文件起始时间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本项目询价文件内容发生的答疑、澄清、变更、补充、文件下载不足三家以及发生投标时间、投标场地变更等情况,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或终止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及时关注原公告媒体,采购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否则造成的不利影响供应商自己承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五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