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医院 北辰医院神经重症病房(NICU)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BEC-378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北辰医院 项目概况
北辰医院神经重症病房(NICU)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BEC-3780.07 项目名称:北辰医院神经重症病房(NICU)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万元 最高限价:18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2)设计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施工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5)本项目人员配备:①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②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9)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2日到2025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方式:(1)现场获取: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邮件获取: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磋商文件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报名时间以磋商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报名处理。供应商电汇后需将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汇款凭证)发至gaibq@tbec.cn ,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并致电13212177377获取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售价:300元。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叁万陆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2.文件费与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户名: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空港支行,账号:120066042018010008642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辰区双街镇双辰北路闽双总部基地(双街产业园)b-1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辰区双街镇双辰北路闽双总部基地(双街产业园)b-1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医院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医道7号 联系方式:022-26396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联系方式:022-2489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博群、刘昱晖、唐颖、王雪娇、解秀秋 电 话:022-2489366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