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交通运输局小清河寿光港以下段航道局部扫浅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交通运输局小清河寿光港以下段航道局部扫浅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783000202502000145
进场交易登记号:JSGC-SG-2025-0020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交通运输局小清河寿光港以下段航道局部扫浅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寿光市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
1.本工程在小清河寿光港以下段航道通航范围内,对航道浅点进行局部扫浅,按照满足河海直达试验船型单线乘潮通航标准扫浅,扫浅工程总疏浚量约46.15万m3(含设计疏浚量20.22万m3,超挖量23.93万m3,施工期回淤量2万m3)。纳泥区新建粘土围堰约2328m。建设抛石堤约1500m。新设常规灯浮标3套,冰期灯浮标3套。(以上数据具体以审查方案为准)
2.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包括航道局部扫浅技术方案编制以及勘察、测量、环境影响评价和数模研究等工作;
建筑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疏浚工程、围堰工程、抛石堤工程、航标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须满足下列1、2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1项航道工程的设计业绩(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②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及以上航道工程的施工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完成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合同中要体现出航道工程)、交(竣)工验收材料或设计批复,三者缺一不可。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不高于0.85。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持有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在本单位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1人):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总工(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1.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2.本项目技术方案编制、勘察工作不允许分包。环境影响评价和数模研究等支撑性工作若需分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且须经发包人同意。3.本项目施工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非施工主体及非关键性工作若需施工分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施工单位实施,且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其他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
4、售价:0元。
5、CA办理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政府采购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不见面投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开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乙方(竞买人)操作手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会话、在线报价操作手册》,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若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未及时上传、解密不成功的不能顺利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全部承担。
咨询电话:0536-511792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
5、请各投标人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投标人承担。
6、各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后期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以上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
8、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
八、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寿光市交通运输局。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寿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寿光市建桥路1299号
联系方式: 0536-5221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鸿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国际商贸城A9-27
联系方式:13296469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冲
电话:13296469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