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5-100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叶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1月26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 - 2025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0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1)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228-2005), 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229-2006)有误。 (2)采购需求中第8条:医疗废物处置公司有完善的服务和应急体系。突发情况下具有足够的应急措施和设备保证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至少有两台医疗废物处置设备)。 (3)采购需求中第10条:医疗废物处置公司需承担建设医院的医疗废物物联网系统并得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和物联网系统的后续维护费用,且合同结束后软硬件归院方所有,且应协助叶县人民医院物联网后续运维费用不能高于叶县其他使用固废物联网的单位。 |
| 变更为 |
| (1)《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28-2021),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29-2021)。 (2)采购需求中第8条:医疗废物处置公司有完善的服务和应急体系。突发情况下具有足够的应急措施能力。 (3)采购需求中第10条:医疗废物处置公司有与叶县人民医院现有的医疗废物物联网系统对接的能力,并承担系统运维费用。 |
| 5、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1日16时27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人民医院 |
| 地址:叶县健康路西段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33151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宇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凤瑞街道康达路东段北侧建业森林半岛楼下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751661610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751661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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