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1860 |
---|---|
项目名称 | 叙永县叙永镇阳光国际城一批车位处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煤田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02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6-1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交易标的为四川煤田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叙永县叙永镇阳光国际城一批车位。共计134个。2.本次交易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做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项目实地查验交易标的物业,充分了解标的物业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结构、使用用途、工程进度、具体地理位置、权证办理、交易标的物接收、物业管理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充分知晓并认可本公告内容,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3.交易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和其他限制出售情形。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交易标的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4.房产交接事项:转受双方应共同配合,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365个自然日内完成转让标的交接与权证变更过户等事项。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资产交接之日起,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管理,同时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所有的管理义务和责任。移交之日前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之日后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政策和税务要求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6.若本次交易标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成交总价不变,以房屋实测办证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7.意向受让方选定车位并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办理标的过户主体可与转让方进行商议,在365个自然日内,如受让方将转让标的再次转让,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变更一次标的过户主体。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和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9.其他事项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资产明细表》等资料。10.看房联系人:李正坤,电话:135507247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