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WZYN-TPCG-20260114
1.采购条件
通海县城区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通发改基〔2025〕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概算建安工程费用14321.51万元,设计费用315.87万元,勘察费用60.09万元。(1)改建自来水厂两座,建设内容为:新建1万m³/d的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1座、1万m³/d一体化净水装置(含絮凝沉淀过滤)2座、清水池2座、管理用房1座、加氯加药间及反冲洗泵房2座、排水排泥池2座、污泥干化场2座、供水加压泵房1座及附属设施。(2)西山水厂部分设备设施更新改造。(3)新建DN400-DN600mm原水输水管29.625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管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证书。
(3)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后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螺旋管符合SY/T5037-2023标准要求。内外涂塑EP符合国家标准GB/T28897-2021标准要求。
(5)供货业绩:无业绩要求;
(6)履约信用:2022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739255206@qq.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谈判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禹泽 电话:15812110322
铁建云链平台技术支持:400-6296-888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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