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西安镇小河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西安镇小河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西安镇小河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01.24万元),县财政配套174.07万元,招标人为海原县西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硬化工程:
套湾自然村至小河桥道路两侧土路巷道新建3.5m宽混凝土硬化路面11133㎡;套湾自然村至小河桥道路两侧(含农户外围)及341国道商铺周边铺设面包砖14665.5㎡,铺设嵌草砖2164㎡;场地平整3050㎡;新建145m的U型渠以及145m的挡墙,边坡处做三道急流槽,每道长12m;挡土墙砌护45.9㎡;新做混凝土平道牙4754m;更换341国道道路两侧绿化带破损混凝土立道牙704m;增设混凝土树框199个;
2、水渠整修工程:
水渠整修1500m;新做农宅外围排水明沟246m及沉泥井一座等附属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2建设地点:本项目海原县西安镇小河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1 00:00至2025-09-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原县西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卫市海原县 | 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和泰和街交叉口民生中心12楼1205-2室 |
邮编: | 755299 | 邮编: | 750000 |
联 系 人: | 田春燕 | 联 系 人: | 方浩、雷静、童桐 |
电话: | 15609578037 | 电话: | 0951-5112357、1816909409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8. 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5-4015325、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5-4011707
2025-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