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香河县连村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香河县连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5]3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公路(施工图)(2025)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基本情况:本工程位于刘宋镇、五百户镇、安头屯镇、淑阳镇、蒋辛屯镇、新兴产业园、钱旺镇及渠口镇八个辖区内,共计18条道路,总里程约14.3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和路面养护改造、部分桥涵改造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2.1.2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2025年香河县连村道路改造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具体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为:一标段包含安头屯-前独立、张庄-刘宋小学;二标段包含十百户村委会东-八百户、姚止务-孙止务、大来五金-永盛路、孟庄堤顶路-小孟庄、池套-孟庄、宋止务-新华大街、五百户-头百户;三标段包含后建各庄村东-堤顶路、后骆驼港村东-蒲驰河桥、大堤-刘庄西、袁庄-刘庄、后大街-驻军、青年路-潮东新村;四标段包含东魏各庄-田间路、店子务村南-康庄、辛庄村西-三河西达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中小企业预留: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为40%(其中的60%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如为大型或中型企业,须将不低于40%的金额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不低于60%预留给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项目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要求:(1)本款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2026年9月21日9时至2026年9月28日17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冬雷,地址: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电话:0316-8676017。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田洪泽0316-831139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加强0316-5912139)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6-8311689 邮箱:xhjtjzgk@[链接]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廊坊市香河县府前街24号 邮政编码:065400 联系人:田洪泽 电话:0316-8311399 传真:0316-2332185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 邮政编码:050010 项目负责人:鲁健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6-5912139 传真: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rhahlf@[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