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薛城区银河缤纷汇项目(EPC+O)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薛城舜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薛城区银河缤纷汇项目(EPC+O)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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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停车场,超市,百货,潮玩,婚庆,量贩 KTV, 餐饮等业态的设计;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项目施工及项目的管理运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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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应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是本单位人员; (6)施工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名(含牵头人);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632-8252191,(2)线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详见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鲁证通”移动端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9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人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4%B8%8A%E6%8A%A5%E5%90%8D%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4%B8%BA%E8%81%94%E5%90%88%E4%BD%93%E6%97%B6%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8%BF%9B%E8%A1%8C%E7%BD%91%E4%B8%8A%E6%8A%A5%E5%90%8D%E3%80%82 | |||||||||||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5日上午09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文件须递交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其它文件应递交至枣庄市薛城区民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黄河东路369号高速高铁之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七:其他说明 (1)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枣庄市薛城舜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晓文 ;联系方式:0632-4412662;山东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圣洁 ;联系方式:0632-863086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以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 (4)接受投诉的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监督电话): 枣庄市薛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电话:0632-4410020 ,本项目推行“阳光交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特别提醒: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前将标书雷同性进行审查,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招标文件下载的IP地址、MAC地址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串通投标,将否决其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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