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5224-20-01-36711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来县东陇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来县东陇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EPC+O | ||||||||||||||||||||||||
| 标段(包)名称 | 惠来县东陇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EPC+O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位于惠来县东陇镇东陇村、寄陇村。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央企助力资金、典型镇培育资金以及驻镇帮镇扶村等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东陇镇自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宗:寄陇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2000吨/天,运营服务范围为寄陇村西区;东陇村“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1000吨/天,运营服务范围为东陇三村及东陇四村。 招标范围:惠来县东陇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EPC+O,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惠来县东陇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EPC+O,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个月,项目的运营周期为2年(含试运营1个月),首个运营周期从政府批准项目商业运营之日起计算。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26.342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66.91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96万元(含施工图设计费11.00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2.20万元,竣工图编制费1.76万元),运营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44.472万元(含试运营费39.00万元,运营费305.472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施工资质满足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二)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1.1 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详见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附件一;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提供近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企业为2025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截图)以备审查。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 3.5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没有被列入重大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招标文件于2025年11月27日发出,投标人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日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12-02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18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09:3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来分中心(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 3、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开标时间 | 2025-12-18 09:30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来分中心(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招标人 | 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大院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小姐 | 联系电话 | 0663-655561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8899665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6681330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一: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一览表
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表人员除序号2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外其余均由施工方提供,以上人员每人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投标时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含分支机构),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提供退休凭证和返聘证明即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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