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建设项目(五次)(项目名称)设计二次设计标段
补遗通知书1号
现对乐至县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建设项目(五次)(项目名称)设计二次设计标段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调整: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做出如下调整。
招标文件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 注: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开标后需要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仅可增加评标专家人数。 按照(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和(川办发〔2021〕54号)第五条组建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 注: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开标后需要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仅可增加评标专家人数。 按照(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和(川办发〔2021〕54号)第五条组建评标委员会。 |
2、原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延期至2025年10月14日9时30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乐至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